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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成华区第七人民医院媒体报道服务采购项目

发布于:2023-06-29 16:52:24

一、项目综合情况
1.项目名称:成都市成华区第七人民医院媒体报道服务采购项目。
2.项目编号:CH7-202306
3.采购人:成都市成华区第七人民医院
4.采购项目:媒体报道服务。
 
二、项目需求参数
(一)围绕采购方工作,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基础素材、数据、资料,递进内容挖掘、强化信息整合,形成具有较高文字质量的信息、简报、案例等文字材料,并配合完成各级相关信息报送服务。供应商不定期安排含副高级人员参与,全年5-10次现场指导、培训采购方的文稿撰写、摄影拍摄等内容。
(二)根据采购方需要,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方要求安排专人负责采购方重大活动摄影、拍照等服务工作,并配合好建档存档工作,按照进度交付给采购方。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,能够随时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赶到指定地点,处理突发情况。
(三)按照采购方需求,要对国家、省、市、区对采购方行业的部署要求作出快速反应,主动及时进行落地。合作期限内推送至少3条国家级平台报道,2条党报或党网文稿,其他省市级媒体、行业内刊等相关信息服务12条。同时还需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客户端、垂类媒体上同期进行宣传,实现全方位、立体式传播。信息服务要充分体现采购方的优势和特色,突出采购方的工作创新性、服务性和便民性。塑造有品位、有格调、办实事的单位形象。
(四)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规定,从采购方所获得的数据、图像等资料,在未得到采购方同意的情况下,均不能擅自外传。
 
三、项目控制价
本项目总费用7万元作为控制价,若高于控制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。
 
四、项目报价
采取供应商自主报价,价格符合市场规律,所报总价包含本次项目所有费用。
 
五、比选文件接收时间及注意事项
(一)领取比选文件时间:2023年7月3日8:00至2023年7月6日17:00止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(二)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:2023年7月9日17:00时,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。(投标文件应密封,并在封面盖章,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)
(三)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偿获取。
(四)比选文件接收地点:成都市成华区第七人民医院康复院区(地址: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路45号)。 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8点—12点,14点—17点30分。联系人:刘老师,联系电话:028-84112779。
(五)本次询价针对全社会公开,我单位采取综合评分法评选出结果。在规定时间内若无3家报价的则流标。
 
六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,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、文艺创作、平面设计、文案撰写、媒体宣传、公关活动策划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。
2.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5.企业在近三年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,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。参与比选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 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。
6.1.营业执照复印件;
6.2.公司法人对所授权销售代表的授权委托书;
6.3.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6.4.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
7.参选公司需提供以下原件:
(1)比选报价表;
(2)服务方案
 
注:参选公司应承诺交来所有资质,皆为原件复印件、且真实有效,如有造假行为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公司承担,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。